近一段时间,由于疫情的反弹,尤其是许多新闻媒体里把“旅行团”与疫情蔓延关联起来,让旅游行业尤其是旅行社行业几乎炸开了锅。事情发酵了一段时间,各种声音也层出不穷,愤怒的、尴尬的、愤愤不平的、自怨自艾的,似乎要把持续两年来被疫情搅乱的心情一次发泄个痛快。
然而,抛开情绪性表达,有些问题值得追问。
这一波疫情中许多所谓的“旅行团”,其实是几个朋友集体自驾出游或自行组团出游,跟旅行社组团没有什么关系。而“旅行团”这个说法确实容易让一般的民众产生误解,还以为确诊病例都是由旅行社组团造成的。这种误解确实很冤。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讨论,一些严肃媒体已经在逐步修正之前过于粗放的表述方法。比如,《北京日报》公众号两张在不同日期绘制的疫情关系图,其中对一些“旅行团”的说法改成了“自驾游”,应该说是更理性了一些。
其实,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想这件事。为什么人们会对“旅行团”这个词有这种误解呢?说明在人们的心目中,“团”和“旅行社”还是有着密切的关联的。人们还是觉得,“组一个团”这种事,就应该是旅行社做的。
在这波疫情中,既有5、6个人的小团,也有几十个人的大团。舆论把锅都甩给了旅行社,在冤枉的同时,其实也恰恰说明,人们对旅行社组团这件事,认可度和接受度还是很高的,认为旅行社什么团都做得来,在做团方面是专业的、专责的、不可或缺的。别小看这种似乎“传统”的观念。这其实为将来旅游社把背上的“锅”转化成钱袋子,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思想认识基础。
由于有旅游因素引发的疫情传播链,有些网民的评论声音显得颇为极端。显然,有些人注定是无法理解另外一些人的生活方式。更关键的是,疫情爆发以来,民众已经经历了近两年的抗疫历程。这是我们根据国情选择的抗疫模式,而且整体上执行得很到位,得到上下认可。与其他国家那些自由散漫的民众的相比,我们的民众响应政府号召真的已经做得很极致了,这种全民抗疫态度可以排在全球前列。难道真要全民都静止不动,那确实是不会有任何传播,但是现实吗?或者又有谁能明确说出全民彻底憋到什么时间节点就能完全结束?这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的特点吗?刘瑜说过,极端太有诱惑力了,它的确定性以及确定带来的自信,它的简单以及简单带来的省心,它的易辨识以及因为辨识度所迅速集结的情感群体,充满着无穷的诱惑力。从此不用在不同的观念之间颠沛流离,不用根据路况不断调整方向,不用经受自我怀疑的折磨,不用被渺小感经年累月地审判。当然,还有一些旅行社同仁也极其气愤,把本轮矛头指向自驾游自由行,甚至认为在疫情情况下应该取消自由行,以免因完全不受控加剧疫情传播,而引发社会对于整个旅游业的“不友好”舆论。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这种对立的思维并不可取,甚至从操作模式上讲都不现实。毕竟相关主管部门只能管产业,对于散客没有丝毫办法。事实上,“旅游”越来越成为一个很广义的概念。它既是一个产业,又决不仅仅是一个产业;既属于经济范畴,又属于社会范畴。自驾游,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
旅游产业是“旅游”这个大的概念下的一部分。“旅游”不是只属于旅游从业者的,更不仅仅属于旅游主管部门管辖视野中的“旅游”边界,当然也不是只属于游客的。“旅游”只能也必须是多元共生的。旅游是否活跃,是经济的风向标,也是社会人心的风向标。它与经济有关,与生活有关,与心情有关,与信心有关,与人际关系有关,与公序良俗有关,与偶然的冲动有关,与人生的理想有关。“旅游”也正变得越来越复杂。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旅游还谈不上刚需。旅游是品质生活、美好生活的抒情渠道。只有保持一个活跃的、自由的、多元的、轻松的、富庶的环境,普罗大众才有心情去旅游,旅游也才有吸引力,旅游行为才有可能实现,旅游市场才有可能繁荣。而只有整个旅游市场是繁荣的,生存于其间的人们才能活得更有质量。哪怕机械理解艰苦朴素、机械执行有些语境中做好过苦日子准备,一些自带吃喝玩乐属性的产业甚至未来都可能要面临压力。用“逼”的方式,是逼不出一个繁荣的旅游市场的。旅游产业发展至今,一直是市场经济的信徒。在对病毒认知和整体防疫工作思路没有变的情况下,在疫情未结束前,政策端可以发出提倡和呼吁,倡导广大游客如果要进行中长距离的旅行,尽量选择参加旅行社来出游。首先,政府在大疫情这种极端特殊情况下对社会公众的行为作出一定的引导,是出于现实的管理需要,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旅游法》第十五条也规定:“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就像政府部门呼吁“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本省(区、市)”一样,为了减少疫情扩散风险,作出一定的引导性呼吁和倡导,是有据可依的。其次,在疫情还没有彻底得到解决,随时有可能卷土重来的情况下,旅行社在疫情防控方面确实具有一定的优势。如果旅行社严格落实健康信息申报要求、明确的监督问责机制、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等,相比自驾游或自由行来说,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把好疫情防控的第一道关卡。当然,前提是正规的旅行社,而且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来做。比如,这几天就有一个例子。宁夏国旅汽车旅游服务公司的司机,就坚持让旅游团游客先做核酸检测再吃饭,并没有迁就游客的不情愿。最后发现该团有3人核酸检测为阳性。不少网友都说,一个人的专业坚持,救了一座城。试想一下,如果他们是散客出游,没有制度约束下,传播链会有多长?
倡导通过旅行社来组织旅游行为,看起来似乎是给旅行社一块大蛋糕,其实也是给旅行社压了千钧的责任。对于自由行、自驾游的游客,即使要追究责任只能追究个人;而如果旅行社组团游因防疫措施不到位出了问题,旅行社上上下下都脱不了干系。因此,这不仅仅是争利益,更是担责任。2003年非典时期,就是把这种责任压向了旅行社,确实了“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当时就是大力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后来落地实施起来,效果不错。对于旅游管理部门来说,这是加强旅行社规范化管理的一个抓手。旅行社的规范化管理是一个需要长期抓的难题,在疫情的情况下,通过对旅行社压实防疫责任,强化规范服务流程,以及加强相应的监督追责,是对旅游社提升内部管理、控制成本、改善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严格管理下,内控好、效率高的旅行社能够脱颖而出,获得更大的收益;而那些达不到管理和服务标准的旅行社则会被淘汰。因此,这是推动旅行社改变小、散、弱状况的一个抓手。疫情之下,可以尝试建立旅行社接团资质的删选机制,让做得好的撑起旗帜。不必那么悲观,基于人口状况,跟团游的需求会长期存在。疫情之下,政策端如果不鼓励正规旅行社打透这个市场,任由黑社之类乱象滋生可能会更可怕。10月27日,北京市通报的一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就是某人非法组织昌平区多个小区53名居民参加跨省旅游活动,并且没有按规定对登车人员逐一扫码登记,也没有落实防疫要求,然而其中有一名游客被确诊新冠肺炎。总之,政府层面倡导中长距离旅游参加旅行社组团,可以成为特殊时期(疫情)探索尽可能降低旅游不可控因素的一种尝试。只是在公众舆论中进行倡导也不是要求,并不违背市场精神,这是在疫情特殊时期的一种临时性的非常之举。而且疫情之下,非市场手段动用的太多了,民众也都知道非常之举而给予理解,为什么轮到旅游这点事,就关心起市场精神了呢。